2021年8月,在中秋佳節即將來臨之際,孫某某及其同伙想到賣“假月餅”賺錢的法子。
在未取得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孫某某先從他人處購買了假冒“美心”“廣州酒家”等知名品牌的月餅,采購了防偽標碼貼于“假月餅”的外包裝上,以每盒70元至11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
為躲避偵查,孫某某還在某網購平臺注冊網店進行線上引流,再引導消費者添加其微信,通過微信處理下單、付款及發貨事宜。經統計,2021年8月至9月,“假月餅”的銷售金額總計達15萬余元。
2021年9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民警從孫某某的倉庫內查獲標有“美心”“廣州酒家”注冊商標的月餅、包裝盒、包裝袋等物品。經鑒定,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1841元。
靜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月餅,仍伙同他人對外銷售,有其他嚴重情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告人孫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輕處罰,綜合考量本案的犯罪金額、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及退繳情況等,靜安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一審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保護商標既是為了維護注冊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也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米樂中國 m6平臺官網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月餅,不僅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而且這些“假月餅”可能會損害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注冊商標權利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可自己使用或者授權他人使用注冊商標。若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隨意制造、銷售假冒商標的產品,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m6米樂平臺 米樂官方網站責任,有其他嚴重情節,還會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本案中,被告人孫某某在未取得“美心”“廣州酒家”品牌月餅商標權利人的授權下,明知是假冒名牌月餅,仍伙同他人于節前大量采購。孫某某通過網絡平臺注冊網店吸引顧客,引流至微信平臺付款及快遞發貨的模式,將大量假冒名牌月餅銷售至全國多地,嚴重侵犯了品牌注冊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直以來,人民法院對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從重判賠原則,米樂中國 m6平臺官網以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火墻”,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本案中,經營銷售“假月餅”的被告人孫某某,雖未從事生產環節,但購買“假月餅”會在經濟上助長不法分子制假造假的氣焰,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銷售“假月餅”又會導致“假月餅”直接流入市場,這些“假月餅”未經過規范的食品安全檢查程序,具有食品安全隱患,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依法應予嚴懲。
從事月餅銷售的經營者應當做好貨源管理,不應貪圖蠅頭小利,從不知名的供應商處進貨所謂的“品牌”月餅。此外,為了防止出現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情況,月餅經營者在銷售前務必核實商標注冊及授權情況,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對商標進行查詢。
又到一年月圓日,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各位消費者,應當從官方渠道購買月餅,對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品牌”月餅要仔細甄別、保持警惕,如若發現有人銷售“假月餅”可以及時向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若自己不小心購買到“假月餅”,應保留購物小票、交易記錄等證據,通過相關程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