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9月13日電 (記者 朱曉穎)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以下簡稱“南京鐵檢院”)12日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并公布了“賣同款是否犯法”等十余個知識產權領域典型案件。
在該案件中,南京秦女士于2021年8月看到一款葫蘆造型的項鏈,想在某電商平臺上為自己挑選一款。輸入“葫蘆項鏈”進行搜索,結果出現數款相關的商品鏈接,秦女士挑花了眼。在詢問客服確保商品是正品、沒有質量問題后,秦女士以千元價格下單。沒過多久,賣家寄來了帶有品牌包裝的項鏈,項鏈背面還印有品牌logo,秦女士這才放心。誰知佩戴沒幾個星期,項鏈就出現了掉色問題,秦女士懷疑買到假貨,于是向南京警方報案。
經警方偵查,秦女士買到的確為假冒Qeelin牌項鏈。警方很快抓獲了經營網店的堂兄弟李某甲、李某乙以及供貨上家,查獲了該兄弟共同經營的十余家網店店鋪。審訊過程中,李某甲、李某乙二人交代了通過這些網店對外銷售假冒 Qeelin牌項鏈的事實,指認了網店銷售記錄,經統計銷售金額共計20余萬元。2022年10月,該案被移送南京鐵檢院審查起訴。
經偵查統計,初步認定李某甲、李某乙二人通過施某代發貨銷售出去的假冒首飾金額超過200萬元,其中還牽涉到寶格麗、卡地亞、梵克雅寶等國際知名品牌。最終,二人自愿認罪認罰,表示愿意退出所有違法所得,積極繳納罰金。
2022年12月30日,南京鐵檢院將該案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3月30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依法各判處李某甲、李某乙有米樂 m6中國官方網站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各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針對該案,南京鐵檢院檢察官表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店經營者作為當下最活躍的市場主體之一,在從事交易活動過程中要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項鏈,仍積極聯系貨源,開設大量網店外銷,違法所得和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嚴重侵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電商平臺的正常經營秩序,應當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南京鐵檢院檢察長賀小雄介紹,今年前8個月,該院共受理各類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案件151件384人,其中知識產權案件93件290人,辦理了南京市首例侵犯經營性信息商業秘密案,目前還有3件商業秘密案件在辦。
南京鐵檢院副檢察長王洪男介紹,南京鐵檢院發揮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派出院優勢和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優勢,構建了長三角、南京都市圈、江蘇省內和南京市域范圍4個知識產權檢察保護聯盟,實現了案件線索移送、辦案協作等工作的無縫對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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